集团关于开展2017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
[2017]57
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“科技三会”上的讲话精神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,着力弘扬创新精神,培育符合创新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,充分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和潜力,根据《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》(辽科协发〔2017〕 号),省科协和省人社厅联合开展2017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,现将我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成果类别
(一)学术论文
(二)著作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人为成果第一作者且工作单位在我司,学风正派,品行端正。
(二)学术论文需是公开发表的;著作需正式出版。
(三)成果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发表、出版或撰写。
(四)申报成果不得涉密。
(五)申报成果应无知识产权纠纷。
(六)往届参加评选成果不再参评。
三、推荐单位
(一)市科协为成果推荐单位。
(二)校科协负责面向本单位组织征集成果。
(三)不接受其他单位推荐和个人直接申报。
四、申报程序
(一)各部门及申报人可在省科协网站(http://www.lnast.net)直接点击查看通知及相关申报材料及说明。
(二)学术论文、著作申报人登录http://103.39.107.217/lnskx/(可通过省科协网站登录),通过成果奖信息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进行网上申报,并通过系统打印出申报表。
(三)申报人将纸版申报材料报所在部门审核,合格后汇总报送至校科协(校部209室)。
(四)校科协对征集成果进行形式审查,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汇总整理,上报市科协,经审核后上报省科协。
五、上报材料要求
(一)根据成果类别提供相应材料:
1.学术论文提交系统生成的申报表打印稿1份,出版期刊封面、目录页、版权页、正文实名复印件,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。
2.著作提交系统生成的申报表打印稿1份,原著作1部,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。
(二)材料要求
1.提交的所有纸版申报材料要用A4纸打印,申报表印章齐全,其他相关材料附在申报表后方可生效。
2.系统中申报信息同纸版材料不一致的,以纸版材料为准。
3.未按要求申报的成果不予参评。
4.所有提交的纸版申报材料不予退还。
六、申报时间
申报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,7月10日截止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洋 宁茜茹 电话:024-25496038
附件:成果汇总表
betvictot官网科协
2017年6月21日